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司隶校尉行部时由别驾从事奉行,录众事,秩百石。州刺史(州牧)所属别驾从事职秩同。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官名,汉置,属司隶校尉,校尉行部时掌奉引,录众事。秩百石。州刺史(牧)
即“虞曹郎”。
官名。汉朝侍奉皇帝车驾出行的郎官。《汉书·刘向传》: “以父德任为辇郎”。官名。宫中引辇的官。《汉书·楚元王传附刘向传》:“年十二,以父德任为辇郎。”注:“辇郎,如今引御辇郎也。”
宋朝国子监学生总称。宋初多为七品以上官员子弟,又称监生。仁宗庆历四年(1044)建太学,扩大招生范围后,监生包括太学生、武学生,国子生则专指其父兄叔伯在朝为官、经补试合格入学之人。武学亦曾设国子生额,
文书名。上行文。用于臣下对皇帝。明朝规定,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如乞恩、认罪、缴敕、谢恩等。以及军民人等陈情、建言、申诉各事,俱用之,不加印。(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题本”。)清初沿用,明定,凡私事用
官名。西汉时太仆所属有牧师菀令六人,管理河西六郡牧师菀三十六所,每郡各一人。东汉时西北牧地多失,仅留汉阳流马苑一所,改由羽林郎监领;此外于犍为、越巂、益州诸郡置牧菀,其官均属郡国,与牧师菀令与羽林郎之
官名。简称贵州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贵州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一人,宣德(1426—1435)中增设二人,南京户部贵州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
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即检察官之职。
道官名。明清置,属道录司。秩正六品,左右各一人。
宰相的尊称。《元史·伯颜传》:“诏为大丞相,加号元德上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