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塞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西汉末年置于边郡,为掌边塞之职。《居延汉简释文》卷一第十四页有塞曹史。三国魏沿置,《三国志·魏书·东夷倭国传》记正始中带方太守曾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奉使倭国。
郡分职诸曹之一。西汉末年置于边郡,为掌边塞之职。《居延汉简释文》卷一第十四页有塞曹史。三国魏沿置,《三国志·魏书·东夷倭国传》记正始中带方太守曾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奉使倭国。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吏曹清吏司”。
即“三司都理欠司”。
捐官之执照。清制,凡由捐纳而得官位者,由吏部发一执照,以为凭证。亦称“部照”。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虞部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置虞部郎中。官名。隋初工部所属虞部司的主官为虞部侍郎,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称虞部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加中字,称
① 尚书台(省)别称。因其官署在宫禁之内,故名。《南齐书·王思远传》: “迁吏部郎。思远以从兄晏为尚书令,不欲并居内台权要之职,上表固让,”②秘书寺别称。《晋书·华峤传》: “转秘书监,加散骑常侍,班
官名。民国二十一年始置。行政院为整顿吏治,增进行政效率,令各省划定行政督察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每区设行政督察专员一人,承省政府之命,推行法令,并监督招导及统筹辖区内各县市行政,
官名。南北朝时期置,掌外兵之事。《宋书·沈攸之传》记攸之起兵命将,有外兵参军二人;《南齐书·刘绘传》记刘绘为豫章王嶷镇西府外兵参军; 《梁书·沈约传》记沈约曾仕郢州安西府、荆州安西府,均为外兵参军兼记
官名。明代兵部设武库清吏司,置郎中一人,正五品,“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之事。”其佐官有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员外郎佐郎中掌本司事务,主事监督武学,考查学官等。见《明史·职官一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中散官。掌管禁中文书事务,参预礼仪、制度的议定,亦受皇帝之命外出执行临时任务,或亦领监御等曹事务。多由中书学生迁任。五品中。参见“中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