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职制度。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先由吏部、兵部提名,经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而审定; 若拟职不当,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谓之过官。唐朝制度,门下省审定吏部、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塗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归海军部。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南朝梁置。陈沿之。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是流内最低一班的最后一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陈改定为拟九品,比秩四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
即“内史上大夫”。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郎中、员外郎、主事、同知补授者为佥事道,正五品。乾隆十八
官名。东汉置,名义上属少府,员七人,以宦者任之,秩四百石,黄绶。各主中宫别处。官名,汉置,为少府属官,俸四百石,宦者,掌中宫别处,共七人。《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丙署长,七人,皆四百石,黄绶。本
辽官类名。属南面。五京南面诸官署之官员称南面京官。主要有三京东京、中京、南京宰相府、五京留守司、五京都总管府、五京都虞候司、五京警巡院、五京处置使司、五京计司 (即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
皇帝赐给功臣以享受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又名丹书铁券、金书铁券、金券、银券、世券等。省称铁券。始于汉高祖,后代沿之。原以丹书于铁板,故名。汉朝仅为颁发给臣下的一种封侯及荣誉凭证。南北朝以后,始具有免罪免
官署名。南朝梁置南、北署,各有令、丞。北齐卫尉寺置,掌甲兵及吉凶仪仗,有令; 又别有修故局丞,掌领匠修故甲等事。隋朝沿置,有令二员、丞二员。唐朝卫尉寺置,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东都亦置,掌藏兵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