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监
监狱名。唐以后有御史台狱,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仍沿御史台之制于都察院附设监狱,称为都察院监。清代都察院不设监狱。
监狱名。唐以后有御史台狱,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仍沿御史台之制于都察院附设监狱,称为都察院监。清代都察院不设监狱。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右宗卫副率置,太子右司御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中宗神龙元年(705)又改为右宗卫副率,睿宗景云二年(711)复名右司御副率。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官存而无职司
军官名,汉置,掌幡旗的军校。幡,一种窄长的竖旗,垂直悬挂。《汉书·成帝纪》:“(元延二年)冬,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注:“如淳曰:合军聚众,有幡校击鼓也。”
见“都部署”。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工。员二人,从九品。唐改隶尚功局。为司彩、典彩之佐,正八品,协掌锦衣缣彩丝枲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宫中女官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郊野物产的赋税。《周礼·地官》:“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掌敛野之赋敛薪刍,凡疏材木材,凡畜聚之物。以稍聚待宾客,以甸聚待羁
官名。北宋初,编修敕令例由翰林学士等儒臣掌之。仁宗天圣五年(1027)以后,改差宰臣提举,选侍从官晓法令者为详定官,另置删定官,无常员。官名。宋置,掌编修敕、令、格、式。自熙宁初,编修《三司令式》,命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文庙典礼事。七品、八品、九品官各二人,咨补。
官制用语。又称增给,宋朝官员的一种加俸。宋制,有官、职、差遣之别,除本官正俸料钱、衣粮外,带职与任差遣则另加钱、米等,称为添支。北宋前期,权三司使、知开封府,百千;权发遣三司使,五十千; 玉清昭应宫、
左署为左中郎将署,右署为右中郎将署,其长官分别为左右中郎将,分别掌左右署郎持戟值班、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见《汉书·外戚赵皇后传》,所掌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