铨叙部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考试院,掌管全国文官、法官、外交官、公务员及考取人员的铨叙事项。设部长一人,总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之。所属有秘书处、登记司、甄核司、育才司及审查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考试院。掌理全国文官、法官、外交官及其他公务员及考取人员的铨叙事项。部内分置总务、登记、甄核、考功、奖恤五司及铨叙审查委员会等。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参事二至四人,撰拟、审核本部的法案、命令;秘书四至六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项;司长五人,分掌各司事务;科长十五至十八人,科员七十至一百人,助理员四十至六十人,承长官之命办理各科事务;视察四至八人,统计主任一人,会计主任一人,承长官之命,分理各种事务;于必要时得聘用专门人员六至十人,并得酌用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