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长官,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下设小刑部下大夫、小刑部上士、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领司刺上士、乡法上士、遂法上士、稍法上士、县法上士、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正二品,简任。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长官,见“法制院”。
官场用语。即臣下用上奏表章的形式表示自己与皇帝意见的不同。《晋书·卫瓘传》: “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诸生之胄,婚对素微,抗表固辞,不许。”
地方官出缺后,不派人接任,而由职位低的暂代其职,叫守兼。《汉书·王莽传》:“县宰缺者,数年守兼。”
宋朝军队编制名合称。即诸班、诸直。诸班有: 殿前指挥使、内殿直、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金枪班、东西班、招箭班、散直、钧容直等。诸直有: 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御龙弓箭直、御龙弩直等。皆属殿前司
官名。周朝置。掌天时历数。或说瞽为掌乐大师,史为太史。《国语·晋语四》:“《瞽史之纪》曰: 唐叔之世,将如商数。”韦昭注: “瞽史,知天道者”。《周语下》: “吾非瞽史,焉知天道? ”韦昭注: “瞽、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籥章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 下设籥章下以佐其职。 正二命。 隋文帝开皇元年(5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名,改军器库使置,从六品。医官阶官名。宋置, 见“和安大夫。”
官名。汉朝诸侯王国相。高帝时王国置丞相,统王国众官,秩二千石,由朝廷任命。景帝中五年(前152),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改丞相曰相。成帝绥和元年(前8)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东汉相一人,秩二千石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佐司玉下大夫、小司玉上士掌本司事务。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