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部参事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1910) 设,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共四员。掌参订陆军一切法律章制并本部咨询事件及特交参议各事。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1910) 设,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共四员。掌参订陆军一切法律章制并本部咨询事件及特交参议各事。
清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外官本属吏、兵两部铨选,改由督抚就候补人员中任用者称为留缺。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神勇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太医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主药方。官名,为太医令的佐官,一人,秩三百石,掌药方。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参看“太医令”条。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于河阴(今河南原武西南),管辖雄武、阳武、荥泽、原武、延津五埽(一说加河阴为六埽)及兼汴河事。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埽兵约二千人。
官名。晋始置,见《世说新语·企羡篇》注引王羲之《临河序》,与郡主簿为两职,与州军府同。南朝沿置,《宋书·刘穆之传》记江为建武将军、琅邪内史,以穆之为军府主簿。《梁书·止足·陶季直传》记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五载(746)始以侍御史杨钊充任,掌京师百司炭薪供给。代宗永泰元年(765)以后常以京兆尹兼,代宗大历五年(770)停,德宗贞元十一年(795)又以户部侍郎裴延龄充京西木炭采造使,次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次官,置一人。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天将、朝将的属官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政书。虽有六部之名,实际上仅为办理文书,事务的工作人员。《太平天国伪官执照及伪印清册》中即有永忠天将吏政书、坚忠天将兵政书、刚强朝将礼政书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 置,掌吏、户、礼三部事。设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至元元年(1264)罢,以吏礼为一部,另立户部。三年,复立。五年,又分为吏礼部和户部。官署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