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鸿将军
官名。北魏前期置。《魏书·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亡失,无所依据。”
官名。北魏前期置。《魏书·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亡失,无所依据。”
官署名。南朝梁、北齐皆置。梁时隶大长秋寺; 北齐隶长秋寺; 司宫闱之职。参见“奚官令”、“奚官丞”条。官署名。南朝梁、陈置,掌守宫人疾病、给药、及丧葬等事,属大长秋。《隋书·百官上·大长秋》:“大长秋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併入海军部。三年,改属军政司。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修改、购买、保存、销发,以及枪炮、鱼雷员弁的补官、任职事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九月,置司中庆路(今云南昆明)。三十年二月罢。大德元年(1297)复立,监治云南各路、州,隶陕西行御史台。设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正
官名。蒙、元怯薛执事名。蒙古语,意为 “捕盗者”。
内命妇名。明置,一为皇帝之妾。《明史·李康妃传》记光宗时有二李选侍,人称东、西李;一为太子之妾。《明史·孝和王太后传》记其“初侍光宗东宫为选侍。”
官名。明朝南京都察院专管上下江防之事的御史。
本指未仕或不愿出仕的士人。宋朝用作授予学人隐居不仕者的称号。著名者有种放、魏野、林逋、孔旼、尹焞等,皆颁发诰身。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参见“
伎术官。清和声署所属的鼓手、乐工,总名署史,其领班称为署史长。
官名。即“精膳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