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名,汉置,掌幡旗的军校。幡,一种窄长的竖旗,垂直悬挂。《汉书·成帝纪》:“(元延二年)冬,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注:“如淳曰:合军聚众,有幡校击鼓也。”
即“廷寄”。
官名。隋朝缘边交市监次官,每监置一员,视正九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为互市副监,隶鸿胪寺。
官名。蒙古语,意为“镇守者”,汉译“宣差”。蒙古国时期在被征服地区所设监治官,掌军民政实权。元朝建立后,路、府、州、县及蒙古军以外军队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皆设此职,品秩同各官署正官,地位高于正官。朝
官名。唐置,德宗以后,派朝臣巡视灾区,称宣抚安慰使。见《文献通考·职官十三》。
官名。北魏诸公府、将军府属官,一说即“墨曹参军”。
官名。民国于内政、交通、实业、铁道等部设此官,承长官之命,办理技术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技术官,下有技正、技佐、技士。官名。为技术部员,北洋政府成立后于民国二年 (公元1913年) 设于交通与农商二部,
汉朝选举科目。西汉称秀才,始于武帝元封五年(前106)。东汉避光武帝刘秀讳,改为茂才,或茂材。建武十二年(后36)诏三公举茂才四行各一人,司隶州牧岁举茂才一人,遂为岁举常科。西汉多除地方县令。三国沿之
见“外物料库”。官库名。宋置,见“外物料库”。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均官长副职。官名,汉置,为均官长之副,佐均官长输入干草或征收山陵税等。参看“均官”、“均官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