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官名。皇帝嫔妃。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 置,明帝泰始三年 (467) 取代修容以为九嫔之一。南齐武帝永明七年 (489) 复置,位列九嫔。梁、陈沿置。唐朝置为九嫔第二; 一人,正二品。宋朝为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饮食之事,以尚酝署官兼。
官署名。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改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学置,设分司官。后南京(今河南商丘)、北京(今河北大名)亦置国子监。徽宗崇宁四年(1105),罢三京国子监官,各置司业一员。
清代后期勇营的一种。同治年间,在经制绿营兵内挑选一部份士兵,提高其饷银,改用新式武器,加以训练,使自成一军,称为练军,也是勇营的一种。光绪中叶以后,与防军一起改为巡防营。
官署名。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分掌狱讼复审工作。参见“大理寺左寺”。
官名。宋初置东、西上閤门副使,为武臣阶官,属横班使臣,品秩视员外郎 (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各置二人,从七品,为閤门司副长官。徽宗政和二年 (1112) 改武臣官名,更名左武、右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属行政院,掌管蒙古、西藏的行政及各种兴革事项。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十五至二十一人,就其中指定常务委员六人,由国民政府选熟悉蒙藏政教情形者担任,下设蒙事、藏事、总
官场用语。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省试合格,因故未参加殿试,可赴下次殿试,称为还殿。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称为还殿。
清朝内阁学士之别称。
官署名。北魏置。掌管禁中文事以及诏命的书写等。初以中散、中书监、尚书等官领之,后设内秘书令为长官。属官有内秘书中散、内秘书侍御中散等。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