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厩令
官名。隋朝太仆寺龙厩署长官,置二员,从八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厩令,升从六品。
官名。隋朝太仆寺龙厩署长官,置二员,从八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厩令,升从六品。
官名。即比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比部郎中。官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比部郎中为司计郎中,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复旧。
①官制用语。汉代选拔官吏考试的第二个等级称乙科,在甲科之下。唐代明经分甲、乙、丙、丁四科,进士分甲、乙两科。② 明、清称举人为乙科。指科目的第二等,明清时作为举人的代称。参见“甲科”。
官名。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世代为其官而无员限。
县纲纪吏名。隋置,见“州迎西曹”。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知非子《金陵杂记》中记此官名,掌监造金龙船。员数不详,官阶为职同总制。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位在兵曹掾之下,兵曹掾为兵曹长官,史为兵曹副长官,掌佐兵曹掾主兵丁征输等。后世多沿置,隋以后无。参看“兵曹”、“兵曹掾”条。
金朝官营的质典库。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以民间质典利息过重,遂在中都、南京、东平、真定等处设官营质典库,名为流泉务,取息助官吏廪给。各设使、副使一员,掌解典诸物,流通泉货。大定二十八年(1188
官名。东晋、南朝置。在建康城西的石头津和城东的方山津各置一人,下设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核禁物及亡叛者。荻、炭、鱼、薪之类过津,并十分税一以入官。东路无禁货,故方山津检察较简。官名。隋设此官,负责在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三式科,司其事者员额四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官署名。宋朝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掌计度每年积余,以供国家非常之用。以诸司使、副使及内侍为监官。北宋前期隶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拨归太府寺。辽朝置提点官。金朝设使、副使,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