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勐改流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即“觱篥”(2547页)。
1916—1990现代藏学家。笔名章鲁、子元,别名马尔沙。甘肃临夏人。回族。1936—1937年曾赴藏区调查,先在夏河拉卜楞寺,继随嘉木样朝佛团入藏,在哲蚌寺学习,后经印度、香港返国。归后写有青藏地区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黑”。《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黑色者为珂罗便,故有珂罗啜。”突厥文“黑”为qara,珂罗即qa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一般为※教习苏拉喇嘛的副职。理藩院规定每人每月饷银2两、米7斗5升、坐马1匹、饲料黑豆6斗、谷草30束、羊草30束。清末将马草等改折成马乾银。
满语音译,意为“途上中食之处”,也译为“尖营”。清代两行宫(行营)之间所设的“打尖”之处。此行营至彼行营常70—80里,必半日方到,故其间例设一尖营,供止饥休息,满语谓之“乌墩”。乾隆(1736—17
1361—1399明代蒙古可汗。全称额勒伯克尼古埒苏克齐汗,又译厄尔白克等。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子。洪武二十五年(1392,一作1391),兄※恩克卓里克图汗卒,无子嗣,于二十六年
见“元诩”(227页)。
?—1516明代湖广容美土豪。又作百里俾。土家族。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秀庶长子。因受父歧视被逐,不能袭职,怀恨。明正德十一年(1516),趁父外出巡边,暗结父之左右为心腹,杀异母弟田世宗、田世
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怒等族的干栏式住房。其构造是:依山坡或土包竖立几十根木桩,上铺木板作地板,四周就着桩柱围上木板、楞木或编制好的竹蔑笆为墙,顶覆木板或竹篾笆、茅草。其中以木板或楞木为墙的称“木楞房”或
契丹王朝建国初与中原王朝的一次大战。916年,契丹开国后发兵南下攻晋,八月,拔朔州(治今山西朔县),擒振武节度使李嗣本。乘胜下武州(治今山西五寨),克妫州(治今河北怀来),取蔚州(治今河北蔚县),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