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夫家
壮、布依、侗、水、仫佬、毛难、黎、彝、苗、哈尼等族传统婚俗。亦名坐家。男女青年结婚时(再婚除外),男方派人到女方家中迎接新娘,女方派新娘之姐妹、从姐妹、表姐妹等十至数十人为伴娘,举行婚礼后,在男方家中住一宿,新郎不得与新娘同居,以示对来宾及双方亲属的尊敬。翌日清晨,新娘即在众伴娘的簇拥下回娘家长住,过三五年的不落夫家生活。期间,每逢节日、农忙或男方家中有婚、丧等事,男方才派人接新娘到男方家中住几天,同新郎过夫妻生活。直到怀孕,始长住夫家,生育时娘家才将“姑娘田”、“牛只”等嫁奁送过门来,举行“成家”典礼,俗称做“三朝酒”。学术界认为,此俗与原始社会的“母权制”有渊源关系,是由“母权制”走向“父权制”的过渡婚姻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