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1288)元朝大臣。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畏兀儿人,一说哈密里(今新疆哈密县)人。兴平等处行省都元帅※阿里乞失帖木儿之子。宪宗七年(1257),任平滦路达鲁花赤。请免银、盐、酒等税
书名。又名《高昌行记》。宋王延德(937—1000)撰。1卷。延德开封东明(今河南兰考北)人。太平兴国(976—984)初,为御厨使,从征北汉,加尚食使,旋领蓟州刺史,兼掌皇城使、御辇院、左藏库。六年
见“蒲昌县”(2319页)。
见“札合敢不”(434页)。
藏语音译,意为“三两银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1913年梅吉、罗堆、多带3造币厂统一合并为扎什造币厂。1933年由该厂铸造。正面中央铸一雄狮,背面为面值、发行年代。正反面共有7个吉祥结图案,较以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
参见“黑倭泥”(2228页)。
亦作计然。春秋末越国著名谋士。字文子。原为晋国人,后南游于越,范蠡师事之。曾应越王勾践之召,谈君主治国盛衰之道。并向越王指出,欲报强吴之仇,兴师者必先“内蓄五谷,实其金银,满其府库,厉其兵甲”,否则,
元地方建置。因西夏于此地建国而得名。中统二年(1261)立行省于中兴府(今宁夏银川),或称中兴行省、西夏行省。至元三年(1266)改置宣慰司,直隶中书省。八年,再立行省。十年,复罢。十八年,再立行省。
即“斡亦剌”(24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