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完颜亶”(1147页)。
见“萧排押”(1998页)。
藏语音译,意为“圣天”。明清时期四川昌都地区格鲁派(黄教)最大活佛之称号。明正统二年(1437),宗喀巴弟子喜饶桑波,于昌都建绛巴林寺,后传寺主位于其弟子帕巴拉。自此,该寺寺主即以帕巴拉之名转世承袭。
即“大天兴国”(91页)。
见“柳条边”(1576页)。
参见“阴山”(933页)。
书名。清洪亮吉(1746—1809)撰。16卷。书成于乾隆五十年(1785),刊于嘉庆二年(1797)。有《国学基本丛书》本,并收入《洪北江全集》。本书记载了东晋时期北方十六国的疆域,国各一卷,以州为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
①南北朝时期柔然行政长官。柔然兴起之初,国政疏简,不识文书,刻木记事,军政职务均由王族和部落首领担任,职位世袭。自进入漠南后,与北魏及南朝发生频繁交往,“心慕中国,立官号”,军事上建立军、幢制度,行政
蒙古语音译。由蒙元时期掌管军事、民政重要事务之※“达鲁花赤”(镇守官)演变而来。现代蒙古语意为“首长”或“首领”。为蒙古准噶尔等部管理鄂拓克军务、民政的官员。有时也用来称呼构成鄂拓克的下层单位头目,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