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见“尕藏图旦旺秀”(583页)。
西突厥东厢(左厢)※五咄陆之一。居碎叶川(今楚河)东,约在今新疆焉耆西北裕勒都斯河流域。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西遁,据其地,设啜统辖,称鼠尼施处半啜。显庆元年(656),以2万骑拒战唐军,为
金代中期大臣。契丹族。世宗时,官吏部侍郎。大定二十八年(1188)十一月,与河中尹田彦皋共为贺宋正旦使,与宋友好往来。后为陕西路副统军、左宣徽使。章宗即位,任御史中丞。二十九年,谏言加强盐禁,选能吏充
地名。亦称浪卡、浪噶则、纳噶拉则、那孜宗、纳噶尔宗。藏语音译,意为“鼻形白山梁”。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雅鲁藏布江以南。明代曾于此设“俺不罗行都司”。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五世班禅罗桑益西曾于此为
蒙古族民间传统舞蹈。蒙古语称“塔拉贺格日古”。起源于古代萨满教跳神。蒙古族尚白,故萨满穿白衣,手持白色单鼓,其徒弟手持红色单鼓,手舞足蹈,口唱萨满教歌词。后来演变为民间鼓舞,形式多样化,有手持八鼓、四
?—1868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称吴亚忠、吴阿忠。广西新宁州(治今广西扶绥县)渠卢村人。壮族。咸丰年间(1851—1861),随父※吴凌云于广西左、右江一带抗击清军。咸丰十年(1860)八月
见“鲁苏”(2267页)。
见“撒苏”(2491页)。
赫哲语音译,一作“考日本楚”,意为“狍皮头帽子”。过去内蒙古、黑龙江省地区的鄂伦春、鄂温克和赫哲等族猎民狩猎,皆习戴狍头皮帽作伪装,然各族称呼和制作不尽相同。赫哲人的制法:打到狍子后,剥皮时将头皮完整
东汉对西汉武帝时迁往江淮之间的东瓯、闽越人称谓。亦称“九江蛮”。据《史记·东越列传》载:建元三年(前138),闽越发兵围东瓯,东瓯王望遣使“告急天子”。武帝令严助“发兵浮海救东瓯。未至,闽越引兵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