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罗府
府名。明置。元置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松桃县西南乌罗。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乌罗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隶贵州布政使司。领有朗溪、答意、治古、平头著可等长官司。境内主要有苗族居住。明宣德、正统、成化、嘉靖,及清乾隆、嘉庆年间,先后爆发以苗民※吴不尔、石全州、※龙桑科、※龙母叟、※龙子贤、※石柳邓等率领的苗民起义。
府名。明置。元置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松桃县西南乌罗。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乌罗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隶贵州布政使司。领有朗溪、答意、治古、平头著可等长官司。境内主要有苗族居住。明宣德、正统、成化、嘉靖,及清乾隆、嘉庆年间,先后爆发以苗民※吴不尔、石全州、※龙桑科、※龙母叟、※龙子贤、※石柳邓等率领的苗民起义。
即“塔布囊”(2157页)。
官名。清代在西藏、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六品,给予印信、号纸。有的属于临时封赠,多数无印信,只颁给号纸或委牌,不世袭。管理本小支事务。供征调,随官军出征。
见“以哈阿哈卫”(399页)。
见“喜惹桑布”(2182页)。
见“敌烈部”(1882页)。
约1790—1858清代纳西族诗人。字涵万。云南丽江大研镇人。家道殷实,道光五年(1825)优贡生。历任罗平、镇源、邓川等州县儒学教职。喜弹琴咏诗。可自谱曲词,弹奏自如,与诗友马子云并称“牛琴马笛”。
1697—1774清代藏传佛教高僧。又名阿旺久占。藏族。出生于四川甘孜邓柯色登萨噶。幼年从叔父学藏文。11岁,从仲巴·贡噶嘉措受沙弥戒,赐名贡噶索南。后入才占寺从噶玛图道学声明、修辞、书法、绘画等。2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正二品,地位次于土都督及土都督同知,参见“土都督”(66页)。
南北朝时期北方部落名。一作吐突邻部。族属不明,居于女水(在漠北土拉河西、鄂尔浑河上游)流域,与解如部唇齿相依,周围有高车、柔然、鲜卑部落活动。以游牧为业。与北魏不发生臣属关系。北魏登国三年(388),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