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制度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珞巴族※巴达姆等部落未婚女青少年集体住宿的四方房屋。设在村寨中央,内有火塘,由一有经验的姑娘负责管理事务。夜间,年老妇女常在此向女青少年讲述神话、历史传说、故事,教授歌舞,传授农业、纺织等生产技术知识
烧当羌一支的首领。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东南)人。二十世祖为烧当,十三世祖※滇吾(填虞),四世祖※迁那世为部落首领。魏统一凉州,封其为镇西将军、绥戎校尉、西羌都督。其孙姚苌于十六国时期创建后秦国。
清正黄旗所属牧场。位于张家口西北。东至镶黄旗牧厂界,西与北邻察哈尔正黄旗,南接长城。东西距130里,南北距250里。厂官吏驻诺莫浑博罗山。其地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一带。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其长官事按三年一贡例入朝贡马,赏赐如例。长官世代袭替。
即“僧额”(2455页)。
见“分龙节”(323页)。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
契丹部落名。一作芬阿部。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郁羽陵(一作羽陵)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
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一译黑劳赤。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四子阿尔苏博罗特孙,※不只吉儿台吉子。原与父兄驻牧于山西偏关外六、七百里处,即今土默川一带,后该地被俺答汗占据,遂与兄弟西迁。隆庆六年(15
汉代匈奴将领。长水胡人。生长于汉地,初仕汉。经协律都尉李延年举荐,出使匈奴,后以延年因故被诛,恐遭牵连,降匈奴,受重用。汉武帝天汉元年(前100),受匈奴且鞮侯单于命,案治汉使苏武事,劝苏武归降匈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