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敖
唐朝文臣。字蹈中。河南洛阳人。先世鲜卑于氏。工部尚书、东海郡公※于休烈孙,给事中于肃子。少时以家世负文史盛名,志行修谨,为时人所称。登进士第,为秘书省校书郎。后自协律郎、大理评事试监察御史。元和六年(811),拜监察御史。转殿中,历仓部司勋二员外、万年令,拜右司郎中,出为商州刺史。长庆四年(824),入为吏部郎中,迁给事中。宝历(825—827)年间,转工部侍郎,迁刑部,出为宣歙观察使,兼御史中丞。居官平平,无甚建树。卒,赠礼部尚书。
唐朝文臣。字蹈中。河南洛阳人。先世鲜卑于氏。工部尚书、东海郡公※于休烈孙,给事中于肃子。少时以家世负文史盛名,志行修谨,为时人所称。登进士第,为秘书省校书郎。后自协律郎、大理评事试监察御史。元和六年(811),拜监察御史。转殿中,历仓部司勋二员外、万年令,拜右司郎中,出为商州刺史。长庆四年(824),入为吏部郎中,迁给事中。宝历(825—827)年间,转工部侍郎,迁刑部,出为宣歙观察使,兼御史中丞。居官平平,无甚建树。卒,赠礼部尚书。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阿奇卫,并说清代有阿实河在伯都讷(今吉林省扶余县境)东北400里。
即“冉闵”(564页)。
即“阿鲁敦”(1218页)。
古县名。隋开皇五年(585),改沙渠县置,治所即今湖北恩施县。南宋开庆元年(1259),移治于城东倚子山。元至元十三年(1276)还旧治,二十二年(1285)废。土家、苗等族先民居此。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被诬指能以法术咒人致病或致死的人。多为中老年人,男称“禁公”,女称“禁母”。据说前者禁人的做法是斩下鸡头或蛇头用树叶包裹起来,称“禁包”,对被禁的人点名道姓地念咒语,然后把“禁包”
?—207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史称其勇健多谋。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为右北平乌桓大人,统有部众800余落,自称汗鲁王(又作汗卢维)。卷入中原军阀混战。中平四年(187),受汉叛将张纯诱
书名。胤祯撰。书中收录康熙五十七年(1718)皇子胤祯(允禵)奉命西征之27件奏议。原稿为满文,选自《抚远大将军奏疏》。后被译为汉文。以译者文笔不佳,文意多有倒置。因奏议详细纪录了出征前的准备、行军日
即“段末柸”(1695页)。
清代蒙古社会中编入丁册的阿拉特(平民)。即阿勒巴图。占人口的大多数。除非被指定为王公贵族私人服役,一般隶属于札萨克。在札萨克分配的牧场上经营小规模的个体畜牧业,是蒙古社会的直接生产者,受札萨克支配,交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职事人员。见“社制”(11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