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河
见“伊列河”(804页)。
见“伊列河”(804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至元二十八年(1291),世祖第七子奥鲁赤子帖木儿不花受封。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
见“兀力卫”(108页)。
1846—1912清代藏族高僧。出生于德格达曲之亚曲丁穷地方。6岁随父与舅父学习写诵及计算,12岁入宁玛派寺院桑阿曲林为僧,18岁随舅父赴拉萨朝拜噶丹寺,后去霍扎喀曲等朝圣。返德格后以上师绛央钦则旺布
壮语音译。壮族男性宗教职业者称谓。亦称“布道”。意为“师公”、“道公”。流行于广西。主管村寨中安神、驱鬼及祭祀等事宜。由先祖传袭或拜师承袭。尊奉莫一大王、白马娘娘、花婆圣母、释迦牟尼、张天师等为祖师。
英军侵入西藏后,清朝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赏张荫棠副都统衔,以驻藏帮办大臣赴西藏整吏治,安边境。其以安边之要,首在察吏,首先弹劾驻藏大臣积弊,将有泰为首之数名满、汉、藏官员革职,并以“启发民智,日
渤海王城赴新罗国的通道。为渤海5条对外交通干线之一。渤海赴新罗的道路有东、中、西3条,此指从渤海王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陆行,经南京南海府抵新罗的中路(东、西两条皆为沿海岸线的水路,且东属“日本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一作列周义。渤海国亡后仕于东丹国,官南海府都督。后唐清泰二年(东丹甘露十年,935)十二月(一作十一月),奉命朝后唐,贡方物。翌年二月,后唐授以检校工部尚书,旋返归。
?—909夏州党项羌首领。本姓拓跋氏。唐末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拓跋思恭孙,李仁祐子。五代后梁开平二年(908)十一月,李思谏卒,军中遵遗命立其为留后,不久即被授为定难军节度使,正授旄钺。三年,被夏州都指挥
参见“宗”(15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