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城
参见“兴安城总管衙门”(917页)。
参见“兴安城总管衙门”(917页)。
满洲官名。清帝的高等侍卫官。设于内大臣之后,衔列内大臣、散秩大臣之上,正一品。顺治(1644—1661)初定,以领侍卫内大臣六人(※上三旗各设2人)统领御前、殿堂诸侍卫。除奉特旨补授(如额亦都子孙皆世
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参见“阿达哈哈番”(1235页)。
见“阿拍”(1193页)。
用阿拉伯字母拼写的汉语拼音文字。原名“小经”或“消经”。前者是与《古兰经》等“大经”相对而言;后者是将经文加以消化之意。基本上是汉语拼音,杂有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间或有个别汉字。在部分回民、特别是在
?—1850清代彝族土司。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都太凝之孙。道光七年(1827)袭祖父之职。在任期间,为政较开明,时称其“薄赋敛,课农桑,勤耕读,开草莱,
①见“详稳”(1536页)。 ②见“亦刺合”(871页)。
以女儿名同母名世代相连的命名制度。产生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氏族和家族均以女子为核心,实行望门居和从妻居的对偶婚,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子女血统和世系只能依母亲计算,通行母女连名和母子连名。即女儿和
?—1744清代西藏贵族。亦称根敦达吉。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之父。祖籍后藏江孜所属之邦宁,后移居山南琼结。自幼出家,于哲蚌寺为僧。后随师敦丹旺布赴西康理塘寺,受委管理该地俗人事务,遂还俗。康熙四十七年
即“梁水”(2125页)。
约1916—1937民国初四川彝族土司。又名阿郭日哈,小名都四四(系都龙光第四妻所生),俗名都小官。都龙光之子。少年即任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时逢军阀割据,战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