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兵
清代在八旗内挑选一部分※余丁作为预备兵的称谓。初名教养兵,旋改为本称。饷额较披甲为少。原为扩大满族人丁食饷范围,以解决旗人(主要是满洲)生计的办法之一。雍正二年(1724),初设教养兵4800名,定各支月饷银3两。乾隆三年(1738)规定:满洲、蒙古养育兵中每2名出缺,以余丁3名充补,每佐领增足10名,汉军每佐领增足6名,各支月饷银2两。十八年(1753)又定:每3名出缺,以4名充补,再恩赏1名,各支月饷银一两五钱。至是,由原数15124增至25212名,年支饷银453816两。二十九年(1764)又定:满洲、蒙古20315名养育兵中,每年增支食米16100石。光绪间(1875—1908),满洲有米养育兵12664人,无米5428人;蒙古有米养育兵3279人,无米1224人;汉军养育兵4813人,俱不供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