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见“钦察汗国”(1668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名。亦作涅苏。彝语音译,意为“红色的人”。他称为红彝、罗武。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易门、武定、云龙、双柏、石屏、墨江、峨山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东汉乌桓首领。又作无何允。雁门(治今山西朔县东南夏关城)乌桓人。封率众王。安帝永初三年(109)秋,与鲜卑大人丘伦及南匈奴骨都侯,合众7千骑,攻五原(治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与太守战于高渠谷(又作高梁
蒙古国和元代驿传的一种。时驿站分陆站和水站,陆战又有马站、牛站、车站、轿站、步站之分。“凡站,陆则以马以牛,或以驴,或以车”,“山行轿”,“直险则丁夫负荷”。据《元史·兵志四·站赤》,元代,诸行省共设
又记作“铁浮屠”。亦称“铁塔兵”。为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完颜宗弼(兀术)专门装备训练的一支特殊的侍卫亲军。女真语谓“亲军”曰“合扎”(扢叉),故亦有称“合扎猛安”或“扢叉千户”。此军据《宋史》所记:
见“佟佳江”(1095页)。
契丹人对临时搭连的桥梁的称呼。即浮桥。以船、筏排列连接而成,随用随设。《辽史·圣宗纪》载:统和三年(985)“驻跸土河,以暴涨,命造船桥,明日乘步辇出听政。”
见“北魏律”(533页)。
1755—1839清代塘让寺高僧。藏族。于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获桑浦噶居学位,从热振赤钦授比丘戒。曾在蒙古地区任奥托贝勒喇嘛,并任该寺堪布。适逢六世班禅贝丹意希驻锡塔尔寺,前往拜谒。又任凉州江让、洋庆
见“腾里可汗”(23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