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官名。满语音译。清代前锋参领的满语称谓。以八旗满洲、蒙古内人员授为是职。顺治元年(1644)定,八旗左右翼各设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1人辖之。四年规定,此章京为管兵官衔,不论世爵大小、有无,授此官者即以此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贞观四年(630),平服颉利可汗后,以其右方部众(漠南)置。擢其首领为都督,使治其众。侨治朔方(今陕西横山县北白城子)。贞观二十三年(649),以其原有部众及俟利苾可汗
见“旱金莲”(1079页)。
见“忽汗河”(1487页)。
藏语音译。意为“百长”。①旧时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官,次于※如本,略似连长,贵族平民皆可充任。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如本之下设甲本2名,每甲本领兵125名。俸银年20
见“归顺州”(521页)。
古城名。又作“昴城”。古为羌地。故址在今四川西北阿坝。吐谷浑西迁至此,为所部初据之地。晋成帝咸和四年(329),其长子吐延即被昂城羌人首领姜聪刺死。
唐宋时期对云南东部少数民族37个部落的统称。南诏、大理时均称此名。包括因远部(居元江)、休腊部(居河西)、嶍峨部(居嶍峨县)、屈中部(居阿迷州)、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为临安府两长官司)、铁容甸部(亏
解放前云南许多少数民族对耕地的一种习惯计算单位。即一架牛(两牛共拉一犁)耕作一天的土地面积。因牛的强弱和耕地土壤的软硬差异,故不同地区一架地的面积并不相同,有的地区为一市亩多,有的则二市亩多,反映其度
见“斡赤斤”(24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