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役寨
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制下农奴为领主承担非农业性专业劳役的村寨。多属滚很召(意为“官家的人”)等级村寨,也有傣勐(意为“本地人”)等级的村寨。他们领种份地后,除为领主代耕土地或交纳官租(实物地租)外,还须为领主服家内劳役。所承担劳役轻重不同,少者1—2项或数寨1项,多者达10余项。劳役种类繁多,如养马、织布、舂米、煮饭、盖房、服侍主人,抚养小孩、打扫卫生等,据景洪77个村寨统计,项目多达106项。劳役天数多少也不等属于封建地租性质。近解放时部分地区的家内劳役已逐渐转化为实物或货币代役租。在德宏、耿马、红河、金平等地的部分傣族村寨,也残存有这种劳役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