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乌土把总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即“巴儿思阔山”(416页)。
明代蒙古朵颜卫领主。一说为朵颜卫都督※花当重孙,伯颜帖忽思次子;一说为花当孙,哈哈赤长子。受明封都指挥佥事,居古北口塞外,受明岁赏。早年受本卫首领长昂压制,故倚重明朝。隆庆六年(1572),与脑毛大、
?—1223金大臣。本名胡里纲。又作王立纲、和立纲。咸平府(治今辽宁开原县东北)猛安人。女真族。承安五年(1200)进士。累调补尚书省令史,授国子助教。贞祐(1213—1217)初,因招集西山兵民功,
景颇语,意为“家外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作“优台丞”。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的第六等级,位在※“主薄”之下,※“使者”之上。《北史》以后诸史所记十二等级“大官”中,无此官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依管辖百姓多少,分“日用不聋”(大头人)、“十格日尼”(二头人)、“瓢约”(小头人)。彼此无隶属关系,均隶於土司,其升降取决于土司是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回民群众团体。1946年12月25日,在东北解放区哈尔滨市成立。以刘振寰为正主任,丁铁石、李子华为副主任,马德宗、丁溪野、高乾元等7人为委员。并在佳木斯、绥化、海伦、北安、四方台、呼兰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见“袁纥”(1820页)。
勿吉官员。又作俟力归。勿吉族。北魏景明四年(503),奉命使魏朝贡。自是迄正光年(520—525),勿吉朝魏贡使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