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契仪
见“勘箭仪”(1984页)。
见“勘箭仪”(1984页)。
见“助译者”(1069页)。
金代契丹小字墓志。为一合。刻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九月。出土于河北省兴隆县梓木林子村附近金墓。此墓于1942年为当地农民挖开,墓志弃置原地无人过问,不为学界所知。1954年被原热河省博物馆在调查
清代新疆布鲁特(柯尔克孜族)首领。一译色迪克、司迪克、色的克、萨德克等。原为塔什密里克(今疏附县南)阿奇木伯克。同治三年(1864)夏,乘库车农民起义之机,举兵逐喀什噶尔白山派首领托合提马木提,宣布承
秦代※乌氏之戎族人。秦始皇(前247—前210年在位)时期,居北地郡(治义渠县,即今甘肃庆阳西南)。以畜牧为业,拥有众多牲畜,变卖以求奇物,献于戎王,戎王以十倍牲畜赏之,拥畜不可胜计。 “秦始皇帝令倮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杜尔伯特部首领之姓,又为部落名。一说为蒙古语“漏管”之意。流传其祖先为“天女”所生,后放在树下,靠状如漏管之树枝吸取树汁以充营养,故其子孙被称为绰罗斯。初为卫拉特联盟成员之一。后其部
见“耶律淳”(1304页)。
见“额勒里”(2532页)。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嫩江支流洮儿河流域。明属泰宁卫。清光绪三十年(1904)以科尔沁右翼前旗垦地置靖安县,治白城子,隶洮南府。为清末在内蒙古东部实行土地放垦,割旗地而置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1914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土火枪。清朝中叶,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孟达地区塔萨村撒拉族制造,故名。系以火绳点燃后击发的一种单筒火枪。用以狩猎。据魏源《圣宗记》载:撒拉族“素业射猎,精火器”。时工艺水平已相当高,较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