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秦高祖
见“姚兴”(1172页)。
见“姚兴”(1172页)。
1865—?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五世。赛音诺颜部甘珠尔公旗人。蒙古族。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四世罗布桑吉格默特圆寂后,他被确认为转世者,迎入扎雅寺坐床。光绪十一年(18
即“钟根”(1666页)。
1397—1450明朝将领。初名俨,字可观,又字文辉。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沐英之孙,沐晟之子。幼勤学谦恭,手不释卷。正统四年(1439)父卒,次年,诏袭黔国公,居京师侍从。十年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旧时仡佬族祭祀习俗。盛行于贵州大方等地。人死1—2年后,丧家要举行祭祀亡灵。祭前用稗杆扎成亡者像,穿戴其生前服装,放置坟侧;用泡木扎一有4门的房屋横置家门前,谓之“翁车”。再用竹子扎成轿,将亡者像置于
1133—1202金大臣。本名阿不沙。胡里改路(治今黑龙江依兰)桓笃人。女真族。夹谷(亦作夹古、加古)氏。善骑射。皇统八年(1148),袭祖驳达猛安。大定元年(1161),以拥戴功迁昭武大将军。从右副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
书名。乾隆二十九年(1764)允秘等奉敕撰。6卷。表1卷,详列封爵世系。传5卷,第1、2卷为亲王,第3卷为郡王,第4卷为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第5卷为获罪诸王及贝勒。记载有勋劳者31人,又附传2
?—1260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第二十二世(末代)国王、蒙元时期大理第一代总管。白族。大理人。※段祥兴子。宋理宗淳祐十一年(1251),父卒,即王位。翌年改元天定(一说天定之前还有利正、兴正年号)
书名。亦名《北虏风俗》。明朝兵部尚书萧大亨著。成书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书前有作者自序,正文由匹配、生育、分家、治奸、治盗、听讼、葬埋、崇佛、待宾、尊师、耕猎、食用、帽衣、敬上、禁忌、牧养、习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