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陇登
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湖南凤凰厅鸭保寨(今凤凰县鸭保寨)人。苗族。原为苗百户。乾隆五十九年(1794),与贵州※石柳邓、龙乜妹(苗族)等在其家聚会商讨起义。六十年,与苗民※吴添半在凤凰厅苏麻寨和鸭保寨同时起事,围凤凰厅城。受清廷收买,出卖乾州义军首领吴王吴八月行踪,致使吴八月被俘而遇害。以投敌,获清廷五品翎领的赏赐。其后不详。
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湖南凤凰厅鸭保寨(今凤凰县鸭保寨)人。苗族。原为苗百户。乾隆五十九年(1794),与贵州※石柳邓、龙乜妹(苗族)等在其家聚会商讨起义。六十年,与苗民※吴添半在凤凰厅苏麻寨和鸭保寨同时起事,围凤凰厅城。受清廷收买,出卖乾州义军首领吴王吴八月行踪,致使吴八月被俘而遇害。以投敌,获清廷五品翎领的赏赐。其后不详。
中国古代文献对游牧民族的泛称。该词最早见于《史记·大宛传》,意谓以游牧畜牧业为基础的国家。如“乌孙,在大宛西北,可二千里,行国,随畜”。自是以后,遂为历代学者沿用。如《汉书·西域传》:“大月氏本行国也
门巴族用于放睡婴儿的竹筐。由竹篾编织而成,两头略高,腹呈椭圆形,圈足。垫上草、土布后,将婴儿睡于其中。有的将其放在用4根制成“井”字的半球形木架上或穿上绳索悬挂于房梁,以供摇晃器物。此物流行于西藏墨脱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见“白霫”(596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见“塔喇海台吉”(2163页)。
布依族地区古代崖壁画。位于黔西南花江河北岸。1978年发现。由“马马崖壁画”、“汉元洞壁书壁画”、“牛角井壁画”所组成。画面有人物、飞鸟、房亭、楷书汉字及人骑马、牵马、奔马等图像。时代古朴,民族特点浓
见“完颜”(1142页)。
清代征战、禁卫军之一。遴选八旗满洲、蒙古兵丁之最精锐者组成。 (1)顺治元年(1644),八旗噶布什贤超哈分左右翼,编为两营,设“噶布什贤(前锋)噶喇衣(翼的)昂邦(总管)2人分统。十七年(1660)
东晋南北朝时期北方部落名。又作叱吕引、叱吕勤,简译作俟吕或叱吕,误作侯吕或候吕。源于东胡鲜卑,首领称“大人”。其一支5000余户在拓跋什翼犍时(338—376年在位)由首领渴侯率领投鲜卑拓跋氏,世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