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布尊丹巴一世传
书名。传记体著作。①罗卜藏普棱列著。他是哲布尊丹巴一世之弟子,称扎雅班第达活佛。以年为序,记叙哲布尊丹巴一世自1638年至1702年的行事。是第一个记叙者,哲布尊丹巴一世生平的作者。初从蒙文写成的,木刻本,还有用蒙藏两种文字对照写成的本。 ②纳吉旺布著,成书于道光十九年(1839)。前部分叙述,基本出于罗卜藏普棱列的著作,但增添了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特别是补记载了1702—1722年期间的事迹。有木刻本和手抄本。
书名。传记体著作。①罗卜藏普棱列著。他是哲布尊丹巴一世之弟子,称扎雅班第达活佛。以年为序,记叙哲布尊丹巴一世自1638年至1702年的行事。是第一个记叙者,哲布尊丹巴一世生平的作者。初从蒙文写成的,木刻本,还有用蒙藏两种文字对照写成的本。 ②纳吉旺布著,成书于道光十九年(1839)。前部分叙述,基本出于罗卜藏普棱列的著作,但增添了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特别是补记载了1702—1722年期间的事迹。有木刻本和手抄本。
清末新疆军队枪杀市民事件。宣统元年(1909)五月二十六日,迪化(今乌鲁木齐)市民在红山嘴一带聚众抗议清政府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遭到官兵的野蛮镇压,当场被打死七八人。
即“板升”(1293页)。
书名。元李志常撰。2卷。至常为金元之际全真道教主邱处机(长春真人)弟子。成吉思汗十五年至十九年(1220—1224)随邱处机赴西域见成吉思汗,归后记录其师应邀前往西征前线为成吉思汗讲道经过,以成是书。
?—812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
突骑施汗国贵族,汗国创立者乌质勒子,娑葛弟,唐圣历二年(699),受乌质勒遣赴唐,神龙二年(706),父死,娑葛继,与之分地而治,唐朝赐名突骑施守节。景龙三年(709),怨所得部众少于娑葛,投后突厥,
后秦将领。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东南)羌人。※姚弋仲子。晋太元十一年(386),兄姚苌称帝于长安,拜都督陇右诸军事、征西将军、秦州刺史,领护东羌校尉,镇上邽(今甘肃天水西)。后受命镇安定(今甘肃泾川县北
回族族谱名。始修于明代,清乾隆、嘉庆、光绪时期,多次续修。1935年续补,今存残本。为《草创卷之三·历年表》1册,抄本,以白连史纸装褙,共43页。内容分纪年、生娶、科第、官爵、卒葬、大事记。记自元至治
见“汉官”(616页)。
337—407十六国时期后燕、南燕大臣。字处道。渤海蓨人。前燕吏部尚书封放子。后燕慕容垂(384—396年在位)时,任参军,屡随军征战。慕容宝即位后,累迁吏部尚书。永康三年(398),兰汗杀宝篡立后,
契丹最早的一部法典。契丹开国初,神册六年(921)五月,国主耶律阿保机“诏定法律,正班爵。”(《辽史》卷2)命耶律突吕不撰成此法,开契丹王朝条例法典之先声,成为契丹国基本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