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顶戴。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顶戴。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作乃满、奈曼、耐满等,《辽史》称粘八葛、《金史》作粘拔恩。属突厥语族。原居乞儿吉思地区,辽、金时游牧于阿尔泰山与杭爱山之间,西抵额尔齐斯河,北邻乞儿吉思,东接克烈部,南隔沙漠与畏
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40—1193)官翰林学士、武功大夫。乾祐元年(1170)正月,奉使贺金国正旦。工于书法,且善制笔,取西北地区所产之黄羊尾毫为笔,国中多效之,遂以为法。
汉代对巫山地区少数民族的称呼。秦置巫县,汉属南郡,故又泛称为南郡蛮。与※廪君蛮或※槃瓠蛮有渊源关系。分布在今四川巫山县。和帝永元十三年(101),以郡县收税不均,怀怨恨,遂在许圣等率领下屯聚举兵。次年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唐初臣属于吐谷浑,与其主慕容伏允结为姻亲。贞观五年(631)与从子思头率部归附唐朝,唐在其地分设懿、嵯、麟、可等32州,以松州(今四川松潘)为都督府,授为西戎州都督,赐姓李。贞观九年
?—183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
蒙古部名。也作吴喇忒。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哈撒儿)十五世孙布尔海率众游牧于呼伦贝尔,号所部为乌喇特,因地在阿噜喀尔喀,亦称阿噜蒙古。后金天聪七年(1633),归附后金,献驼马。曾随军征明及喀尔喀蒙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孛散。居蒲与路挟懑河(今嫩江东支流乌裕尔河一支流)、上京拔卢古河(今拉林河支流忙牛河中游)、乙离骨岭(今朝鲜镜城附近山脉,一说即咸镜南、北道分界之摩天岭)等地。金亡北宋后,很多
古地名。又作蒙坑。在今山西襄汾、曲沃二县之间汾河以东。《魏书·安同传》曰:“汾东有蒙坑,东西300余里,径路不通”。北魏天兴五年(402),拓跋珪遣长孙肥等围后秦姚平军于柴壁(今山西襄汾县西南汾河东岸
突厥汗国官名。常见于西突厥诸部,与※俟利发共同评议国事,参预决策和政务处理。《隋书·西突厥传》:其“官有俟[利]发、阎洪达,以评议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