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沙尔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喀喇沙尔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喀喇沙尔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衙署有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1员、贴写通事10员,管理印房、粮饷、回务、台卡诸事。别有绿营守备1员、千总1员、把总4员、经制外委3员,管理屯务、牧厂等事项。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三年(1864),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喀喇沙尔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喀喇沙尔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衙署有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1员、贴写通事10员,管理印房、粮饷、回务、台卡诸事。别有绿营守备1员、千总1员、把总4员、经制外委3员,管理屯务、牧厂等事项。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三年(1864),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书名。一译《东方五史》。塔塔尔族库尔班·艾力·哈力德著。原书为塔塔尔文,1910年喀山出版。全书分12章。综述中亚费尔干纳诸汗及新疆南疆六城概况,喀喇汗朝苏图克·布格拉汗皈依伊斯兰教及阿帕克和卓统治南
春秋时狄人的一部分。亦称群狄。为赤狄、白狄、长狄之外的北狄诸部落,包括有名称记载的丽土之狄、狄祖等,一说还有徐、蒲等。姬姓。初分布于晋东南一带,后北迁太原,再迁晋北。先与赤狄、白狄、长狄等组成部落联盟
见“阿波可汗”(1226页)。
清和民国初期鄂伦春族以※乌力楞”或※“安嘎”(一作阿那格)为单位出远猎的领导者之一。一作“乌纠尔达”,鄂伦春语音译。由同猎者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为※“塔坦达”(狩猎长或家族长)的副手,故有的地区称“小塔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
碑铭。乾隆三十六年(1771)立。是年,承德普陀宗乘之庙落成,会土尔扈特渥巴锡率众自俄回归祖国入觐承德,弘历以其部众已妥为安置,赏赐有加,因作是记以纪其事,碑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叙其实施安
藏语音译,意为“差奴”。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藏族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囊生”相似,无任何生产资料,在农奴主家中终生为领主服务的奴隶。主要来源于破产的差巴(支差的人)、堆穷(小户)以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催促人”的意思。汉名“领催”。有“嘎善拨什库”,即“村领催”。管理本佐领内的文书、饷糈和庶务等。又有“分得拨什库”,即“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的事务。蒙古地区亦设
1894—1975黎族人民杰出首领、优秀无产阶级革命战士。原名王妚兴。海南省琼中县(原属白沙县)红毛乡人。上辈均为红毛峒长。幼年在家务农,青年时曾外出当槟榔园工人和汉商挑夫。为人正直,乐于助人,194
见“阿儿孩合撒儿”(12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