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第巴
见“噶勒达玛”(2502页)。
见“噶勒达玛”(2502页)。
?—1228蒙古国将领。契丹族。霸州(今河北霸县)人。沉毅多谋、臂力过人,幼怀大志。辽亡后,义不仕金。闻蒙古兴兵,欲为国复仇,率众百人入觐成吉思汗,献10策,受赐名“赛因必阇赤”(意“好司书”),号“
①见“萧塔不烟”(2002页)。 ②见“答不也”(2238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伯字1083号卷子。为吐蕃驻陇州大臣于猪年(当是公元831或843年)从陇州节度衙发布之命令。陇州大臣据两汉人部落(即阿骨萨、悉董萨两部,公元820年建立)长官呈禀,得知吐蕃贵族勃松及
见“于阗”(58页)。
见“萨刺德”(2007页)。
元代航海家。又译也黑迷失。畏兀儿人。至元二年(1265),充世祖宿卫。九年(1272),出使八罗孛国,十一年(1274),偕其国人以珍宝奉表至京师。受嘉奖,得金虎符。十二年,再使八罗孛国,与其国师以名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为五种土弁之一。以当地豪强充任,颁给印信、号纸,秩从三品。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缉捕盗贼,追究抢掠,按例进贡,统帅土兵,随官军征战。其承袭、革除、升迁、降调
明代湖广保靖州(治今湖南保靖县)土官。土家族。大喇巡检司土舍※彭惠子。承袭大喇巡检司土舍,协理司事。嘉靖三十五年(1556),应调随征浙江倭寇。次年,追剿倭寇至淮安梅口,纵火焚倭舟,获大胜,为国立功,
古代蒙古部贵族首领。又译察剌哈宁昆、察剌合领昆。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次子。“察剌孩”为名,“领忽”为官职。是时,蒙古地临契丹,臣属于辽,被封为“令稳”(辽朝小部族下所设官职),蒙古语讹为
晋代鲜卑出连部首领。见“出连”(5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