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
清末新疆少数民族官员。伊犁人。维吾尔族。咸丰四年(1854),担任伊犁阿奇木伯克、头等台吉。因私占官地、强迫属下农民代交粮赋,被革去所授散秩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职衔,降授三等台吉。
见“耶律必摄”(1308页)。
?—1632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哲格尔德子。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随奥巴投附后金努尔哈赤,赐号岱青达尔汉。赏赍甲胄雕鞍。天聪三年(1629),从贝勒济尔哈朗攻明,入大安口
清初汉族农民、工匠人等投靠八旗之称。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农民带地投充旗下者日甚,希冀保护耕地和房屋等产业,或出于※包衣大、村领催的强迫而为之。投充人带地多寡不一,
古城名。又称绥来县北城。位于新疆玛纳斯河东岸准噶尔旧城阳巴勒噶逊附近。乾隆四十二年(1777)建。周3里7分有奇,高1.6丈。分设4门:东迎曦、西兆成、北庆丰、南来薰。与※绥宁城南北相峙。两城中间筑墙
参见“萨雅克部”(2012页)。
书名。清代溆浦严如煜撰。1卷。以《苗防备览》书首13幅图与一些资料合刻而成,内有《抚苗录》(附沿边营汛路程)及《新抚苗寨路程》等。有一定参考价值。
见“乙失钵”(4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家族”。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的社会基层组织。家族各有自己的姓氏,有的沿袭早期以动植物命名的氏族名称作为家族的称号,如泸水县六初罗、称戛、四排拉底等村仍以虎、熊、鱼、蜂、竹、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