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守备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酋长、头人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五品。其职责为守土安民,查究抢掠不法,贡献方物,统帅土民、土兵随官军征战或服力役。其承袭、革除、拔擢、降调隶兵部。雍正二年(1724),云南部分人员改世袭为拔补。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酋长、头人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五品。其职责为守土安民,查究抢掠不法,贡献方物,统帅土民、土兵随官军征战或服力役。其承袭、革除、拔擢、降调隶兵部。雍正二年(1724),云南部分人员改世袭为拔补。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
元代地名。又作不里罕哈里敦、不而罕哈勒敦。“不儿罕”意为“佛”、“神”,“哈里敦”意为“山”。即今蒙古国境内肯特山一支。据《元朝秘史》载,成吉思汗二十二世祖孛儿帖赤那始移居不儿罕山。成吉思汗青年时代,
见“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即“它斯罕”(630页)。
金封爵。范成进受封。成进原为宋将,理宗宝庆二年(金哀宗正大三年,1226)守盱眙,后降金,受封此爵。天兴元年(1232)起用为元帅,次年,率所部攻卫州,大败于白公庙。不知所终。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为坊里制和社制的合称。 “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社制”指农村中专督农事的※“社”。参见“坊里制”(960页
《魏书》等氐族部落首领的称呼。据《魏书·氐传》所载,氐族诸部“秦汉以来,世居岐、陇以南,汉川以西,自立豪帅”,管辖部落事务,各不相属。魏晋后,多受各王朝官爵,或自封官号,此称渐废。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
清朝派驻青海地方行政长官。一称青海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大臣、总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雍正三年(1725)置。由理藩院从散秩大臣、八旗护军统领、副都统及各部侍郎中简任。3年一换。办事大臣衙门内设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