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勖进
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子,文王※大钦茂弟。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奉文王命朝唐,获厚遇,唐玄宗于内殿宴饮、授官、赐袍带,留作宿卫。
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子,文王※大钦茂弟。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奉文王命朝唐,获厚遇,唐玄宗于内殿宴饮、授官、赐袍带,留作宿卫。
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组织。以110户为1里,里分10甲。后转为明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参见“里甲制度”(1081页)。
见“巴勒滚”(412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火神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旧时因取火困难,对火十分敬畏,认为火有神主宰,尊称为“佛架玛发”。虽无供奉的具体神偶,但对火的禁忌很多:不能跨越火
书名。清初官修满文编年体史书。额尔德尼、达海、库尔缠等奉敕撰。凡180册。起清太祖努尔哈赤丁未年(1607),迄清太宗皇太极崇德元年(1636),依年、月、日顺序编写。此版本内缺天命七年(1622)七
夫余国王。简位居之庶子。位居死,无嫡子,诸加(夫余以六畜名命官名,称马加、牛加等)共立之。卒,子依虑嗣为王。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五世达赖喇嘛却本堪布。康熙八年(1669),任第巴。曾与蒙古达赖汗欲遣兵击不丹,经扎什伦布寺僧人与其谈判,始罢。次年,主持修缮小昭寺经堂、围墙和金顶。执政期间,制定了官员、贵族
渤海国宗王。康王※大嵩璘侄。唐贞元十四年(798),嵩璘差其朝唐,唐授为左骁卫中郎将,旋还归渤海。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黄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红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阿里根、阿里侃、斡里根。居纳邻河(今吉林省境拉林河)、咸平路(治今辽宁开原县北)梅黑河、曷速馆(即曷苏馆,在今辽宁辽阳市以南的海城、盖县一带)等地。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长城以内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分支”、“派生”。旧时珞巴族社会等级名称。其地位比※麦德、※麦让低,但比※涅巴高。当涅巴积有财产,支付一定的赎身费,或愿意定期交付一定的实物,就能从主人家分立出去,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