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素贤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都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三年,迁新都南京(今辽宁辽阳市)。在耶律倍浮海投后唐后,佐王妃肖氏主国政。会同三年(940)六月,左相兼东京留守耶律羽之劾其不法,被免职,是为契丹贵族进一步打击渤海贵族势力,加强对东丹国控制之一例。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都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三年,迁新都南京(今辽宁辽阳市)。在耶律倍浮海投后唐后,佐王妃肖氏主国政。会同三年(940)六月,左相兼东京留守耶律羽之劾其不法,被免职,是为契丹贵族进一步打击渤海贵族势力,加强对东丹国控制之一例。
旧时傣族、拉祜族和汉族对佤族的一种通称。又分“大佧佤”(指西盟佤族)和“小佧佤”(指双江、耿马、沧源、孟连、澜沧等地佤族)。“佧”为傣语,含有奴隶之意,故有侮辱性质。解放后,根据大多数佤族人的意愿,并
官名。元代始置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管理当地事务,明沿元制,四百户以下设此官,秩正六品,副长官从七品,为世袭土官。掌辖区内一切事务。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其承袭、革除、升降隶兵部。参见“长
高句骊国第十四世王相夫的谥号。亦称雉葛王。相夫于晋惠帝元康二年(292)继位,永康元年(300)因被废自缢,葬于烽山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见“鬼方”(1703页)。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见“西宁办事大臣”(713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辉特台吉达玛璘从叔父罗卜藏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随杜尔伯特部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后定牧于科布多北
见“乌古部”(332页)。
?—1735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岱青和硕齐。博尔济吉特氏。※固始汗曾孙。世居青海。康熙四十年(1701)率部附清,封多罗贝勒。嗣因拉藏汗杀第巴桑结嘉措,废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错,别立意希嘉措为达赖
古墓名。一称阿帕克霍加麻札。讹传为“香妃墓”。位于今新疆喀什。清崇德五年(1640)左右建。初称玉素甫霍加麻札。康熙三十四年(1695),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死,埋葬于墓旁,始有是称。麻札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