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谷
瑶语音译。俗称“村老”。解放前广西十万大山的“山子瑶”对村寨头人称谓。每村寨均有一人担当。凡成年男子不论老少、贫富,只要办事公正,有管集体生产与生活的才能,均可参加竞选,由“村民会议”通过“神卜”的方式选出。负责管理村寨生产、生活,调解村民纠纷,主持宗教祭祀及对外交涉等。遇有村寨大事,得与各家族头人或召开“村民会议”协商,不能独断专行。任期不等,有十年八年,甚至十多年,也有只任一两年。通常在任期内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及办事公道就可长期连任。反之,群众则可借“神不信任”将其罢免。直至解放前夕,他们大多为替村民办事,不取报酬,在社会上亦不享受特权,本人也不脱离生产。具有原始公仆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