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称“门拉莫钦波”,清译“摩罗木”或“默朗穆”,意为“大愿法会”。通称“传大召”。始于明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为纪念释迦牟尼,于藏历正月,在拉萨大昭寺倡办了一次讲论佛经、发愿祈祷的宗教法会(即
古族名。乌蛮的一支。“虚恨”意为“高山后面的人”。宋时其住地东接马湖(今四川雷波县),北毗忠镇(四川峨眉县境),南抵邛部川(今四川越西县),即今四川省峨边、马边一带。为马湖37部落之一。绍兴八年(11
元末哈密镇将。亦作忽纳失里、纳忽失里、兀纳失里。蒙古贵族。初封威武王,后改肃王,又称哈梅里(哈密)王。明洪武十三年(1380),闻明都督濮英练兵西凉,欲开哈梅里之路,以通商旅,惧遂遣使至明廷贡马。翌年
滇黔川桂四省改土归流纪事本末。2篇。清魏源(1794—1857,字默深,湖南邵阳人,汉族)撰。内容首次对西南四省少数民族进行分类,认为西南所有少数民族归纳起来可分为“苗”、“蛮”二种:“无君长、不相统
? —1450明朝太监。蒙古族。正统十四年(1449),随明英宗征瓦剌,在土木堡(在今河北怀来县东)兵败被俘,降也先,告以内地虚实,劝也先内侵并充向导。献策从宁夏进兵,夺取陕西苑马寺马匹,直趋江南,置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见“越里笃”(2191页)。
我国白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语支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属彝语支,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单成一支。白语分布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各县及怒江州、迪庆州、丽江地区部分县里,四川省凉山州的部分地区也有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萨满神灵之一。额尔古纳河地区使用驯鹿鄂温克人旧时信奉,为“玛鲁”神袋内装的12种神灵之一。偶像为一公一母两张幼熊皮。民间认为供祭它能保护驯鹿安全,免遭狼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