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地名。满语意为“八”。清初东海虎尔哈部属城之一,又作札库塔城。位于今吉林省珲春城西120里,约在今嘎呀河入图们江口稍北西岸。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民众投归建州女真,努尔哈赤赐给甲30副。同年十
古部落名。乌蛮七部之一。(近人考证,认为不属乌蛮七部)。唐时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北部越西、甘路一带。地广人众,所属部落以服装颜色,或称“乌蛮”,或称“白蛮”。乌、白二蛮有邛部6姓、初裹5姓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原为霍集斯辖属。乾隆二十年(1755),受霍集斯遣派,协擒达瓦齐父子于乌什城郊,献于清。二十三年(1758),从清军征布拉呢敦、霍集占,被围于喀喇乌苏(黑水)
见“班扎喇卫征”(1792页)。
见“多罗土蛮”(851页)。
见“也先”(140页)。
维吾尔族农具,似板锄。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至克什克腾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白旗
清代后藏僧官。又作敦珠策忍。藏族。初任扎什伦布寺之业尔仓巴。道光五年(1825),因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人管理不周。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向清政府奏准赏其四品顶带,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
即“沙钵略可汗”(11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