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罗城
见“普剌”(2289页)。
见“普剌”(2289页)。
见“噶勒达玛”(2502页)。
?—1521明代哈密回回都督。故都督佥事赛亦撒隆之侄。弘治五年(1492),受命往谕土鲁番归还哈密金印、城池,以功,升都督佥事,分领回回之众。奉命至京朝贡。次年,土鲁番夜袭哈密,忠顺王陕巴被俘,与都督
1700—1737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生于夏琼寺附近之春察刚阿地方热姓家。六七岁于夏琼寺学习藏文和诵读,由堪布授居士戒。康熙四十六年(1707),被确认为前世活佛转世灵童。次年,坐床。从曲藏丹巴
吐蕃大臣。出身聂氏家族。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为吐蕃七大贤臣之第七人。奉赞普命,制定发展吐蕃牧业的法规,令吐蕃每户属民保管并饲养马、犏牛、母黄牛、公黄牛各一头。首倡夏季割草晒干,以
大成国农民革命领袖之一李文彩(永淳壮族)的称号。参见“李文彩”(1028页)、“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
书名。作者失名。不分卷。全书约两万余字。其有关巴里坤、奇台、昌吉、玛纳斯等地的建置沿革、官制、营制、疆界、屯田、厂房、军台、墩塘、驿站之记载颇详。记事止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抄本传世。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
明初土族第一代剌土司。青海西宁州人。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总旗。其孙剌苦功升副千户,始以剌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泉里剌家庄,上剌庄。附剌土司
1910—?革命英雄。畲族。江西兴国县人,改名李挺。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该县东固革命根据地任交通、联络和情报工作。1928年5月参加工农红军第七纵队。后被组织派到南京、上海
即“吉里迷”(6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