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意为“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麻书藏区地方基层组织之头人。为世袭村长。一般每村1—2人。个别村有4人者。主管全村事务,每年每人需有两个月到保证公署值班,自备伙食,无报酬。领有一定数量的耕地、“
雍正七年(1729),土民麻布朋杀死侮辱其妻的江西客商,清廷为实行改土归流,借机威胁傣族人民,诬称此事端是云南西双版纳橄榄坝(即勐罕)傣族土司※刀正彦指使。云南总督鄂尔泰遣副将张应宗、参将印名扬前往镇
即“神册”(1768页)。
即“札剌儿”(433页)。
见“卜怜吉歹”(20页)。
见“铁背台吉”(1899页)。
13世纪藏传佛教萨迦派僧人。藏族。青海塔尔寺西纳活佛世系先祖之一。属东氏家族,为黄色尼东族的西纳支系。早年在卫藏学经,属萨迦教派学者。后赴蒙古,大约于1211—1215年,在蒙古本土谒见成吉思汗,相传
见“乌古迺”(332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
北方和东北古族名。一作秽、;有说《诗经·大雅·韩奕》“其追其貊”之“追”,即。是“貊”的单称(一说与貊是两个族称,周初至春秋初才混合为一族)。有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