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北周律令”(534页)。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方言音译,指一种象征性的战斗。珞巴族风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珞瑜地方。凡一个人的声誉遭他村人损害时,为了报复,即组织一次事先安排好的象征性战斗。届时,受损害一方的支持者全副武装,按照事
赫哲语音译,亦作“奥伦”,意为“生命的灵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相信,人有3个灵魂,其为第一个灵魂。传说是创造生命的神赐给,与人的生命相始终,人死后即离开人的肉体,永久消失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1653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名和多和沁。绰罗斯氏。※哈喇忽剌长子。一说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左右,与父分居,驻牧于额尔齐斯河两岸、亚梅什湖周围。崇祯七年(1634)父死后,嗣位。翌年,达赖
突厥语称号。其品级次汗一等,意为“王”。如12世纪30年代,※东部喀喇汗王朝首都巴拉沙衮(今中亚楚河畔碎叶城东)为西辽※耶律大石所占据,其汗伊卜拉欣被降封为“土库曼伊利克”,意为“土库曼王”,成为西辽
吐蕃官名。藏语音译。亦称大论、大相。直译为“大臣”。《新唐书·吐蕃传》谓:“其官有大相曰论茞”。亦即“论掣逋”之对音缩写。长庆《唐蕃会盟碑》中多记有此种官职,如“论波掣逋”即是。解放前夕,西藏地方政府
指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的马散大寨及由该寨迁出的人所辟的所有村寨。只是当地人的一种流行说法,非通常所指的部落。传说很久以前,永欧、阿芒、亚木等三姓最早迁到西盟西北的马散建寨,后又迁来西俄、彭克依、永格莱
古代蒙古靴中的上品。以皮革制作。蒙古族尚白,故以白靴为洁净、尊贵的象征,与白袍一样,多在庄严、神圣的场合下穿用。元代,大臣入朝时,必须随身携带一双洁净的白靴,进殿前换上,将脱下的旧靴交与仆役,以免污损
①南北朝时期柔然豆罗伏跋豆伐可汗丑奴年号。508—520年,凡13年。 ②高昌国王宝茂年号。555—560年,凡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