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洼族
见“巴哇簇”(410页)。
见“巴哇簇”(410页)。
清代西藏地方僧官。藏族。为第穆寺札萨克喇嘛。咸丰三年(1853),第穆寺呼图克图阿旺罗布藏济美甲木磋因玷污教规,发遣宗喀后,所有第穆寺财产及所属土地、人民,由其代为经营。后赏给管理事务札萨克喇嘛名号,
金朝始兴之地,亦为金朝别称。金先祖绥可徙居安出虎水上源,至阿骨打以此水一带为基地兴起建国。安出虎,女真语意为“金”,金人以世居安出虎水之源海古水(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境内阿什河上游大、小海沟)故以金为国号
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见“斡兰卫”(2424页)。
1864—1915清末大臣。字莘儒。满洲正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大学士※琦善之孙。以贡生官刑部笔帖式,迁主事,升户部员外郎。出为九江道,移上海道。任内,办警政、设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授江西
参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土族语音译,亦称“卡安过”,意为“领头人”、“总管”。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土族对村寨头人的称谓。一般由民众推举产生,或由村民挨户轮流担任。但多由富户充当。任期1—3年。职责是:召集村民商议宗教或其他重大事
即“橐离”(2547页)。
见“清佳努”(2109页)。
见“配夏哇”(18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