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地名。又作“察罕托罗海”,蒙古语,“察罕”谓“白”,“托洛亥”谓“头”,意译为“白云山”。亦名察罕城。位于青海省哈拉图西,南滨倒淌河。清圣祖亲征噶尔丹,遣使宣谕青海诸部,会盟于此。雍正元年(1723)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如史载宋元符二年(1099)四月,西夏派遣宋朝的使臣中有磋迈喀结桑。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见“隗衍突厥部”(2135页)。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为人干练,熟谙营务。光绪十四年(1888),充当东科尔,曾帮仔琫公所书算。十七年(1891),补放七品管理牛厂第巴,升六品觉木林营官,二十三年(1897)调补六品白浪营官,二十五年(
1597—1642明代诗人、书画家。字人望。云南永昌(今保山县)人。回族。天启五年(1625)庶吉土。崇祯九年(1636)选任解元。曾寓居金陵(今南京),与弟仲侗均有诗名。曾任永昌府太史。崇祯(162
十六国之一。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之鲜卑慕容氏所建。前燕建熙十年(369),前国君慕容皝子慕容垂因与太傅慕容评不睦,投奔前秦苻坚。次年,助秦灭燕。后乘前秦淝水之战兵败之机,于晋太元九年(384)举
波斯语mirakhur音译。官名。掌管汗的马匹和出巡事务,大致相当于秦汉时代的太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见“女真海龙摩崖”(148页)。
明末清初四川建昌土官。彝族。其祖先自元迄明,世袭建昌宣慰司(治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市)宣慰使。明末泰宁袭宣慰使。清顺治十六年(1659)降服,呈缴明所授印信、号纸,命仍约束部众,管有大石头、长
见“格哷森扎台吉”(18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