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都府
见“南京”(1586页)。
见“南京”(1586页)。
?—1454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与※黄龙等率苗民起义。与贵州臻、剖、五坌等地苗民联合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地屯营。被提督蒋琳、总兵官都督方瑛等镇压
见“耶律恕”(1304页)。
南北朝时期突厥汗族。阿史那氏。※佗钵可汗侄,※褥但可汗子。北周建德元年(572),佗钵可汗继位初,为稳定内部局势,避免纷争,封其为步离可汗,统领汗国西部地区。后事迹不详。
1108—1166金宗室、大臣。本名阿懒。女真族。完颜氏。韩国公劾者孙,国相撒改第三子,晋国王宗翰弟。年十六,选入学,学女真字书。兼通契丹、汉字。未冠,从兄宗翰伐宋,陷汴京,众人争抢府库财物,独载图书
见“叔孙建”(1380页)。
西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式”为官吏所循的“轨物程式”,是国家机关公文程式和办事细则。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但在晋以前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国相宇文泰命苏绰编《大统式》。《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先世为宋末柿溪宣抚使向克武。明宣德四年(1429),以柿溪宣抚使向仕金2子争夺继承权,遂置上下2峒长官司使分辖之。以向仲贤任上峒长官,定3年进京朝觐一次。万历二十八年(1600
明代官名。明代以东北为边防重地,命重臣镇守。与派驻辽东监军的内臣及赞襄军务的都御史或提督,同为镇守辽东地方,职权重大的长官。三职是总管东北(辽东)地方军政专务的最高官员,洪武七年(1374)始置。全称
见“宽甸”(19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