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克新玛木特
见“玛木特”(951页)。
见“玛木特”(951页)。
见“阿真同真卫”(1237页)。
清代以内府汉军人编设的※内佐领之称。康熙中(1662—1722),内务府三旗各额设旗鼓佐领6,合18佐领;每佐领披甲80名,以充内府包衣禁卫兵。皇子分封分府时,例有旗鼓佐领内人丁之赐。下五旗包衣参领辖
?—559或560东魏、北齐将领。字道元。鲜卑可朱浑氏(朱氏)。其先世为辽东慕容部人,世为渠帅。北魏时拥众内附。曾祖护野肱为怀朔镇将,遂居家于镇。少有武略,与高欢相识。北魏孝昌(525—527)初,率
①(1474—1517)明代蒙古可汗。名巴图蒙克,一译把秃猛可。孛儿只斤氏。※伯颜猛可济农子。成化十二年(1476),在蒙古内讧中,父兵败丧命,母锡吉尔被权臣亦思马因掠为妻,本人成为遗孤,先后被巴该、
见“满达拉图”(2391页)。
?—1758清朝大臣。汉军正白旗人。曾祖内大臣华善以其先世原系苏完人,姓瓜勒佳,奏请改入满洲籍。福州将军石文炳孙,都统观音保子。初由蓝翎长授二等侍卫。乾隆二十二年(1757),迁正红旗汉军副都统,升吏
僜语音译,意为“世代居住于此地的主人”。※僜人先民之一。自称是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最早的居民,故称。后与从西部迁来的※义都人及从东部布绒山区(缅甸北部)迁来的一支古老居民相融合,发展成为僜人达让支系。至
即“颙琰”(2508页)。
见“会昌一品集”(832页)。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