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勤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清代掌故书名。清福格(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姓冯,字申之)撰。12卷,177篇。成于咸丰末年。作者熟习清代典章制度和满族风俗,所记以朝章官制、科举名目、礼仪风俗为多。对八旗风俗制度和清廷用人中对满、蒙、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木册安抚司(治今湖北宣恩县西南)。元末明玉珍改称长官司。明洪武四年(1371)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田谷佐招收流散土民,复设长官司,以谷佐充长官,隶高
即“夹谷清臣”(749页)。
书名。清末施国祁著。10卷,附史论答1卷。初,或书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因兵燹无存,复继续修撰,于同治十二年(1873)成书。作者以20余年之精力,读《金史》凡10余遍,以明代南监本为底本,校以
书名。有关侬智高起兵事件志书。15篇。宋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夏县人)撰。据采访笔记整理,每条后均注明提供材料者姓名,且当时司马光尚非权贵人物,故所记比官书较有真实感。
①汉代时游牧于辽西一带鲜卑人的称呼。因驻牧其地,故名,与汉时战时和。东汉安帝元初四年(117),其首领连休曾率众烧塞门,寇百姓。永宁元年(120),其大人乌伦、其至鞬率众降汉,奉贡献,分别被封为率众王
沙俄为扩大自恰克图经库伦、张家口、通州至天津的陆路贸易,和清政府订立的通商章程。同治元年二月四日(1862年3月4日)在北京签订。共21条款。第一、二两款规定边界贸易在百里内均不纳税;准许俄国小本经营
书名。元郑元祐撰。12卷。作者字明德,遂昌(今浙江遂昌县)人,流寓平江(治今江苏吴县)凡40年,因以“侨吴”名集。此集乃明弘治九年(1496)张习并元祐《遂昌山人集》、《侨吴集》二集,重加编订而成,内
见“游方”(22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