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厄
参见“皆木玛”(1623页)。
参见“皆木玛”(1623页)。
见“耶律和鲁斡”(1326页)。
即“兀惹”(107页)。
?—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弼齐噶岱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随从兄※善巴附清,驻牧哈噜纳山。诏发杀虎口仓粟赈所属贫户。三十年(1691),赴
清代新疆地区名。维吾尔语“七城”之意。所指不一。或云为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今英吉沙)、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乌什、阿克苏、库车7城之统称。出现于道光年间(1821—1850)。同
土司名。位于湖南西部。元置,治所在今永顺县东南上榔保地区。属思州军民安抚司。向达迪为洞民总管。明洪武三年(1370),内附。五年,升为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向氏世袭其地,传1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
参见“峨达别”(1866页)。
约1782—1842清代纳西族著名诗人。字沁亭。云南丽江大研镇人。自幼得其父悉心指导,勤奋嗜学,学识渊博,才华横溢。中秀才,原欲读书成名,因性格刚强,作文时爱发议论,屡赴省试不第,便长期在乡任教。目睹
佤语音译,意为“树鬼”。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崇拜对象之一。佤族人长期实行山地农业,靠林木灰烬滋养庄稼,因之对林木的膜拜十分盛行,认为森林里有一位司树魂的鬼,人们每砍伐一棵大树,都得放一块石头作为付给树鬼的
见“敌烈部”(18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