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曹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1502明代普安州土判官隆畅之妻(一说妾)。彝族。云南沾益州土知州安民女。弘治十一年(1498,一说十二年),与营长阿保及阿鲊莫、阿歹儿等聚众反明,毒死丈夫,自称“无敌天王”(亦作“无敌大王”),
县名。在今吉林省北部。明撒剌卫地。清郭尔罗斯前旗地。原析入长春府,宣统二年(1910),以垦区扩大,又析该府所辖沐德、怀惠2乡置德惠县,治大房身。
①见“耶律抹只”(1314页)。 ②见“耶律道隐”(1322页)。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
元曲家。又作王元鼎。原名阿鲁丁,字元鼎。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始祖玉速阿剌,随成吉思汗西征有功,遂以“玉”为姓。元至大、皇庆年间(1308—1313)为国子监生,受业于名师吴澄。慕周公、孔子之道,研习《
金代中期大臣。契丹族。世宗时,官吏部侍郎。大定二十八年(1188)十一月,与河中尹田彦皋共为贺宋正旦使,与宋友好往来。后为陕西路副统军、左宣徽使。章宗即位,任御史中丞。二十九年,谏言加强盐禁,选能吏充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家支头人会议。彝语音译。意为“商议”,系家支头人和家支中若干有威望的成员参加的小型秘密会议。讨论决定※诺伙家支的一般问题,如处理杀人、盗窃、通奸及婚姻、财产纠纷等案件。如遇重大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又称仡僚、※仡佬。分布在辰、沅、靖州(皆在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宝元二年(1039),受辰州州将张昭懿招辑,3千余人附宋,为始见于史籍的记载。其民有张、符、覃、杨、谢、刘
1258—1313元朝大臣。康里氏。太府少监明里帖木儿子。至元十九年(1282),为世祖内府必阇赤(书史)。二十一年,任监察御史,迁云南行省理问,领云南王府事。后被劾夺官(一说因逆权臣桑哥,被谮,籍家
宋时壮族地区重镇。治所在今广西田东县平马镇。隶邕州,领右江黄峒地州、县、峒62所。上通自杞、罗殿、大理诸古国,下连邕州、广州,为宋朝西南边疆政治、经济、军事要地。设有提举峒丁、寨官、寨丁以控右江流域土